民国初年女性剪发风波:政府发令女人必须留长发否则处罚家长
1955年9月27日,在北京举行了轰动一时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授衔授勋典礼,将军们英姿飒爽,行着标准的军礼,让人肃然起敬。
一阵阵国歌飘荡在耳边,在众多的将军中,有一位女将军格外引人注目,这就是受到毛主席和周恩来总理称赞的李贞同志。
民国初年,人们依然对女性的发式有着非比寻常的约束,尤其是在许多偏远一些的地区,这种世俗的要求尤为严苛。
中国着名现代女作家丁玲曾经说:“现在剪发是太平凡了,而且成为当然的现象。但那时却是件大事,我们为什么没有辫子,四处遭受冷嘲或责骂。”
尤其是那些接受过西方教育的女性,在开明的男女平等的思想启蒙之下,知识女性对于妇女解放的思想欲望比普通女性更为强烈。
学校自然也害怕被社会上的人们指指点点,引发舆论导向,所以虽然一开始并没有打压女子剪短发的行为,却也仍旧不敢主张和倡导这样违背世俗观念的举动。
在当时,短发无异于标新立异的发式,许多剪了短发的新女性都被学校要求退学,被夫家要求退婚,被婆家嫌弃,甚至连自己的娘家都会觉得这简直就是不可理喻的疯狂行为。
尤其是那些从满清时期走过来的守旧老人,对于剪短发的反对异常激烈,一度叫嚣“这样下去国将不国”。
在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多方压力下,1921年7月8日,北洋政府四川督军刘存厚负责管辖的成都警察厅发布了着名的《严禁妇女再剪发》的告示:
“近日妇女每多剪发齐眉,并梳拿破仑、华盛顿等头式,实属有伤风俗,应予以禁止,以挽颓风……如敢固违,定以妇女坐法并处罚家长。”
由巴金等人一起创办的《半月》文刊,就是因为连续刊登了袁诗尧和吴先忧写的《女子剪发与警厅》、《禁止女子剪发的谬误》的女子剪发问题的相关文章,而成为了中国现代史上第一家被政府查封的文化刊物。
尽管如此,依然不乏前赴后继之辈,在《半月》被恶意查封后,许多学者义愤填膺,又联合创办了《警群》月刊,继续为女性问题勇敢发声。
还有成都的会刊《星期日》,顶着压力出版了《星期日·社会问题号》、《星期日·妇女问题号》等文章,还登载了“女子剪发问题”、“我对于女子和家庭的意见”以及“女子的革命运动”等在当时非常敏感的新女性文化方面的文章。
“我不知道有多少中国人只因为这不痛不痒的头发而吃苦受难灭亡。”这是鲁迅先生在《呐喊》中头发的故事里N先生说的话。
一次,李贞剪完短发,特意包了一块手巾回娘家,刚进家门,她的后脑勺就被母亲用棍子打了两下,李贞的母亲是一位非常传统的女性,对于剪头发这件事极力反对,她冲着李贞说:“你现在是做了媳妇的人,要剪回你家剪去,为什么要到我家来剪?”
大家一定对最早剪短发的女子比较好奇吧,人称“成都三女杰”的陈竹影、李倩云和秦德君是成都最早剪短发的三位女子。
其实她们三位剪短发的女子起初只是为了方便女扮男装。陈竹影、李倩芸和秦德君三人曾经是新社团“直觉社”的社员。
因为在参加学生组织的“直觉社”活动时,经常需要去男高师开会,于是为了行动方便她们敢为人先剪了短发。
现在说起来,十几岁的小姑娘毅然决然地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行为,似乎很酷。但是在当时却给她们的生活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剪掉一头乌黑乌黑的秀发时,秦德君只有十四岁,当她不想再留在四川,想北上见识更加辽阔的天地的时候,她鼓起勇气给当时的北京大学的校长蔡元培写了一封信。
秦德君在信中毛遂自荐,表达了自己的求学欲望,可惜的是,蔡元培读了她的信,并没有接受她的请求。
据秦德君后来回忆,在她把长辫子剪掉以后,十分清爽方便,同寝室的同学杜芰裳非常羡慕,就让秦德君也帮她剪掉。
后来杜芰裳的妈妈跑去学校又哭又闹,撒泼一般,非让秦德君给杜芰裳把长发接回去,甚至还把杜芰裳抓回家锁起来,头发没有长好之前不许她出门。
秦德君说,她去理发店将短发修理整齐被人们认为是“有伤风化”,政府把为她理发的理发师抓进了监牢,甚至还要求理发店闭门停业。
可谓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就在秦德君觉得希望破灭的时候,成都学生联合会建议她去重庆找搞联省自治和妇女运动的风云人物吴玉章。
1921年春天,在桃花飘香的时候,秦德君、李倩云和陈竹影从成都东门外的望江楼边、女扮男装,乘坐小木船离开成都,东下重庆。
四川的《国民公报》刊登了《三女士化装东下》的文章,较为详细地描述了她们蓄短发、梳“拿破仑”发式、着男装的奇异情形,瞬间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
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吴玉章的带领下,“全川自治联合会”成立了,全川多达100多个县都派出了代表前来参加。
吴玉章非常热情地对三位成都女学生的到来表示欢迎,然后很快就安排她们三位上台进行演讲,主要是宣传妇女解放的思想。
在秦德君等新女性的积极影响下,重庆几所女子学校的女学生纷纷效仿她们剪短发。其中重庆女子第二师范的七名女学生剪了短发后,还特意到照相馆进行合影留念。
当时的发型基本分为偏分式和中分式两种,即四川警厅在《严禁妇女再剪发》的告示中提及到的“拿破仑”和“华盛顿”的发式,其实这原本是五四运动后比较流行的男子发式。
据新女性秦德君和钟复光回忆,最开始剪发的时候,她们并不知道应该梳什么发式才好,就连理发店的理发师都感到十分为难,因为她们从来没有为女性设计过短发的发型,因此就只能按照当时男子最流行的发式来剪了。
在许多思想封建的人看来,女子剪短发简直就是人神共愤的行为,稍微思想开放一点的知识分子也觉得女子剪短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中国要在五十年或百年以后方可做到(剪发),出于自然而然。若时未到,勉强去做,则不合环境,为社会所不容!”
因此,在最开始看到女生剪短发的时候,学监都气坏了,甚至破口大骂:“你们太孟浪,造次!不但有损本校的名誉,还阻碍了教育的前途!这关系重大得很!”
校方还非常紧急地召集了那些剪发的女生开“谈话会”,训斥她们,“古今中外的女子,哪来的剪发?你们不求实学,不明正理,要是在社会上引起恶劣影响,重责无赦!”
不仅如此,学校还规定剪了头发的学生在星期天的时候不准回家及上街,他们认为女性剪短发是可耻的行为,一旦被校外的人看到后就会指指点点,甚至会给学校招黑。
她们昂首挺胸,丝毫不胆怯地反驳:“女子能否独立,完全关系于学术或技能。于剪发什么事?剪发则装束随之而变,务求其朴素、雅洁,装变则治容无所施,自治不能取悦于男子,故不得不向学术上或技能上力图进境。这才是女子独立的不二法门。”
在许多女性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渐渐地,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被连根拔起,逐渐被浩浩荡荡的新思潮覆盖。
中国的土地上也能看到越来越多的短发女生,她们自信而张扬,像那朝气蓬勃的雨后春笋,贪婪地汲取着新思想的营养。
直到1927年,女子剪短发依然会被认为是叛乱份子的一个标志,一些女孩被定义为害群之马,被肆意杀害或处决,仅仅就是因为她们留了标新立异的短发。
早在1916年9月,中华民国教育部针对女子学校颁布了“五条惩戒规则”,第一条就是“不准剪发”。
如今,女性都可以随意剪发、染发、烫发,虽然这些已经是容易被忽视的事实,但女性拥有对自己头发随心所欲的处置权利并不是一直就有的,而是许多敢为人先的革命者坚持与世俗羁绊抗争,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才换来的。
当剪发风波掀起时,有的女性毅然决然地剪掉了短发,但也不乏有犹豫不决的女性,她们既想人云亦云、顺应时代的潮流,又有所顾虑,于是就暂时将头发梳起来,折成鸭尾状,这便是让人眼前一亮的“鸭尾式之长头发”的独特发型。
当然,也有先进女性在认真思考,女子剪发是否可以真正冲破世俗牢笼,是否剪发就可以获得真正意义上的独立和自由。
确实,对于一些女性而言,剪发的行为只是自我麻痹、盲目跟风、取悦他人的举动,并不是发自内心的对妇女解放的思想觉悟。
《晶报》就曾经刊登过《吾为女子剪发者惧》的文章,文章中对于女子剪发所说的理论表示质疑,认为女子的头发并不是繁重之物,剪发在一定程度上也并不能真正传达男女平等的思想。
《晶报》还刊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女子剪发应听其自由》,理性地发表了女性剪发与否应该是自由的,不应该被别人干涉,更不应该为了剪发而剪发的意见,可谓是一语中的,自此,中国女性逐渐踏上了实现了“头发自由”的道路。
后来,蒋介石又下达了《关于禁止妇女剪发烫发及禁止军人与无发髻女子结婚》的命令,一时之间,激起了人们强烈的反应。
尤其是当时上海、南京、北平等城市的新女性,反对尤为强烈,一些勇敢的知识女性甚至还在各大报刊上发表了相关文章,公开反对“禁止妇女剪发烫发及禁止军人与无发髻女子结婚”等不合理的内容,她们认为国民政府不应该对女性要求如此严苛,不应该对女性有这么多的管理限制。
随着越来越多的各界女性的呼吁,据说蒋介石的妻子宋美龄还特意召开了记者会,以此来回应各地此起彼伏的呼声。
据当时日报记载,面对《大公报》记者的提问,宋美龄沉着冷静地回答,“蒋委员长下达这一命令的原因”,是“近年以来我国妇女生活行为多浪漫不羁,影响国家民族复兴之前途极为巨大,深觉有彻底改革之必要,务使我国妇女能崇尚朴素,保持固有之美德”,还说各界妇女都“要从国家民族复兴之前途考虑问题”,应该“身体力行”。
由于蒋介石和宋美龄对于禁止妇女剪发烫发政令的强制推行,国内一些省份便随之将此作为主要工作内容之一,开始推进。
由于许多新女性排斥政府过多的管理限制,有的省还采取了一些比较强硬的措施,严令禁止妇女剪发烫发等行为。
当时的重庆警备司令部为了表示对蒋介石夫妇的拥护,还特意颁布了措辞极为严厉的禁止妇女剪发烫发的布告,不仅对妇女进行言语上的辱骂,还勒令当地理发店销毁烫发器具,“倘敢阳奉阴违,一经查出,除勒令歇业外,并从重处罚不贷。”
据相关史料记载,为了这个命令顺利推行,重庆警备司令部向各警署下达命令,要求其在所管辖的理发店张贴禁令,并且派了若干警察随时查巡。
当时为了有效禁止妇女剪发烫发,一些地方政府可谓是别出心裁,例如重庆新生活运动促进会,居然要求各个理发店在店门口悬挂侮辱女性的标语,如“烫发即是娼妓”,企图吓退那些喜欢剪发烫发的知识女性和新女性。
在对女性剪发烫发如此严厉的管理下,国内各个城市街头剪发烫发的女性反而越来越多,因此《关于禁止妇女剪发烫发及禁止军人与无发髻女子结婚》的命令虽然没有被废除,但是也没有被有效地执行,禁而不止,这应该是对当时的政界最大的讽刺,也是不争的历史事实。
这场关于禁止妇女剪发的历史闹剧,给后人们留下了颇为深刻的警示,即不尊重国民、不尊重民意,最终只会适得其反。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