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看法酒驾检查点前举牌换驾这个生意害人害己
近日,一条代驾人员在警方酒驾检查点附近举牌招揽“换驾”生意帮助饮酒司机逃避检查的视频受到网友关注。据媒体报道,有网友在武汉某隧道入口看到一名代驾人员举牌显示“前方查酒驾,找代驾200元”,结果出隧道不远就遇到交警设卡查酒驾。当地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回应称,该代驾人员可能是正好在附近看到了查酒驾才去揽客的。
对于这段视频,不少网友谴责该代驾人员想牟取不义之财。那么,一个问题随之而来,这样的“换驾”是否已违反法律规定,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其实,对于这一问题,《人民警察法》已给出答案,根据该法第35条规定,有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以及有拒绝或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等,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而《治安管理处罚法》则规定,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由此可见,通过“换驾”帮人逃避酒驾检查牟利的行为已经越过了法律的红线。
需要注意的是,另一方面,对于饮酒驾驶者而言,企图通过“换驾”逃避法律责任,也将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去年12月28日,“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开始施行,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新规,醉驾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从而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新规同时明确,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不适用该规定,应从重处理。也就是说,“换驾”将让醉酒驾驶者失去从宽处理的可能。
当然,讨论“换驾”双方的法律责任,出发点并非如何规避法律严惩,而是必须认识到,主动遵守法律法规,既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喝酒不开车”,必须成为每一个开车人时刻不忘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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